一、出臺背景和目的
近年來,鄂爾多斯市委政府高度重視全市農牧業發展,為全面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大力促進農牧業提質增效,今年在全市實施一產重塑行動,以空前的決心和力度,支持農牧業走上快速發展的路子。為持續發展壯大瓜果蔬菜和小雜糧產業基地,著力打造綠色果蔬和有機小雜糧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經市政府第15次常務會研究審議后,印發實施了《政策措施》。
二、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2個方面15項具體措施。
第一,瓜果蔬菜產業扶持方面,共9項。
一是新建日光溫室。對新建相對集中連片30畝以上,經農牧部門審核備案,按棚內凈面積每畝補貼6萬元。
二是新建拱棚。對新建相對集中連片50畝以上,經農牧部門審核備案,按建設費用的40%進行補貼,棚內凈面積每畝補貼不超過1萬元。
三是閑置廢棄溫室大棚修繕。對已建成相對集中連片10畝以上,閑置2年以上的廢棄溫室大棚,經修繕可重新利用的,按修繕投入的40%進行補貼,棚內凈面積畝均補貼不超過2萬元。
四是規?;a。對種植瓜果蔬菜規模達到500畝以上,并采用標準化種植技術的經營主體,給予每畝200元的獎勵。
五是標準化育苗中心。對新建年育苗能力超過500萬株(穴盤每穴雙株以上的按1株計算),采用集約化穴盤育苗的標準化育苗中心,按建設費用(土地相關費用除外)40%進行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對年育苗并銷售500萬株以上的經營主體,給予30萬元獎勵。
六是果蔬冷鏈建設。對新建或續建并服務于當地種植戶,凈庫容在300立方米以上的果蔬冷藏保鮮庫按每立方米200元、果蔬氣調貯藏庫按每立方米400元的標準補貼;原有設施改建的,按建設費用的40%進行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七是加工企業建設。對新建的瓜果蔬菜加工(脫水、制醬、榨汁、分選、包裝等)項目,按設備購置費用的50%進行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八是瓜果蔬菜農機購置。對適宜瓜果蔬菜播種、植保、收獲等環節的作業機具,未納入國家農機補貼目錄,但已取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的機具,參照國家農機補貼標準進行補貼(不超過購機費用30%)。
九是技術示范推廣。積極開展瓜果蔬菜產業試驗示范、技術推廣,扶持各類經營主體開展標準化試驗示范區建設、良種良法示范推廣、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小雜糧產業扶持方面,共6項。
一是坡改梯建設。在水土流失嚴重的梁峁山區,支持坡耕地改造為梯田,一次性給予每畝800元的補貼。
二是集水窖建設。積極改善梁峁山區農田灌溉條件,在適宜建造集雨集水設施的旱作區域,對新建且能夠有效運行的集水窖,按建設費用的40%給予補貼。
三是規?;a。對種植小雜糧規模達到200畝以上,并采用標準化種植技術的經營主體,給予每畝200元的獎勵。
四是加工企業建設。對新建的小雜糧加工(分選、包裝等)生產線,按設備購置費用的50%進行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五是小雜糧農機購置。對適宜小雜糧播種、植保、收獲等環節的作業機具,未納入國家農機補貼目錄,但已取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或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的機具,參照國家農機補貼標準進行補貼(不超過購機費用30%)。
六是技術示范推廣。積極開展小雜糧產業試驗示范、技術推廣,扶持各類經營主體開展標準化試驗示范區建設、良種良法示范推廣、技術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同時,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鄂爾多斯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金融支持產業振興辦法的通知》(鄂府發〔2022〕2號),優先對瓜果蔬菜和小雜糧產業發展給予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扶持。本政策措施執行時間為2022—2025年。